最新|永住权申请材料——就劳签证&家族滞在篇

最新|永住权申请材料——就劳签证&家族滞在篇

这一篇介绍的对象是所持工作签证(「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技能」等,「高度専門職」除外)和「家族滞在」签证的申请者。

※所列的材料并不是全部,只是比较关键和发生改动的部分。

申请条件

1.品行优良

作为生活在日本社会的一员,遵纪守法,日常生活与社会相融合。

2.具有足以独立生活的资产或技能

其日常生活不成为公共的负担,从其所有的资产或技能等可预见其未来生活安定。

3.申请人的永住与日本国的利益相一致

・原则上持续在日本居留10年以上。但在此期间,必须以就业签证或居住签证在日本居留5年以上。

・未被处过罚款或徒刑,履行纳税义务等公共义务。

・现有的居留签证应是出入国管理局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附表第2所规定的时间最长的居留签证(5年或3年)

・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无有害的可能性。

所需材料

1.照片

  • 16岁未满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2.理由书

3.可以证明身份关系的材料(所持「家族滞在」的申请者需要提供)

结婚证,户籍藤本(全部事项证明书),出生证明等

4.申请人或申请者的抚养人的职业证明材料

公司就职的:在职证明书

自营业的:确定申告书,营业许可证,或其他可以证明职业的立证材料

※申请人和配偶者双方均无职的情况下,需要提供理由书。

5.直近5年间(改动前:3年间)的申请人或申请者的抚养人的所得纳税状况的立证材料

• 住民税

直近5年间的课税(非课税)证明书、纳税证明书

直近5年间住民税没有延期交付的立证材料:领收书,通帐的复印件等

• 国税

源泉所得税,复兴特别所得税,申告所得税,消费税,赠与税等全部应纳付的税目的纳税证明书(可以从居住地所管辖的税务署获得)

• 其他材料

其他可以证明收入的材料:通帐复印件,国外汇款证明等

6.直近2年间申请人或申请者的抚养人的年金、医疗保险的纳付立证材料(新增)

• 直近2年间年金支付的立证材料

「ねんきん定期便」或者「ねんきんネット」的各月份年金记录的印刷画面国民年金保险料领收书

• 直近2年间医疗保险纳付立证材料国民健康保险或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的复印件

国民健康保险纳付证明书

国民健康保险领收书(提出困难时需要写理由书)

• 申请人属于「社会保険適用事務所」所指的事业主(公司经营者,个人事业主等)除上述年金及健康保险的立证材料外,

还需要提供直近2年间健康保险/厚生年金纳付领收书和社会保险料纳入确认书

7. 申请人或申请者的抚养人的资产证明材料

通帐的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事项证明书等

8.身元保证人相关材料

身元保证人的印章

职业证明材料

过去1年间的所得证明等

9.对日本有贡献的证明材料(有的情况下可以提出)

表彰状、感谢状等的复印件所属公司、大学、团体等代表者所作成的推荐状等

10.除了上述法务省网站上公布的材料外,根据每人申请人的不同情况,还需要许多额外的立证材料,理由书,说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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