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者」与「高度专门职2号」的区别

「永住者」与「高度专门职2号」的区别

上一篇文章介绍了高度人才的几点注意事项,文中所介绍的内容均以「高度专门职1号」在留资格为前提。截止到目前为止,「高度专门职2号」的申请人数其实不多,截止到去年年末所持「高度专门职2号」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数仅为584人,大部分满足申请条件的人都申请了永住权。

大家可能会想,可以申请永住当然要拿到永住权了,为什么还要设置「高度专门职2号」这个“鸡肋的”在留资格呢?这一篇就给大家介绍下「高度专门职2号」与「永住者」之间的不同之处。

 

「高度专门职2号」的申请条件

  • 所从事的在留活动属于入管法规定的「高度专门职2号」的活动
  • 通过分数计算表格计算分数达到70分以上
  • 在日本所持「高度专门职1号」在留资格且从事该在留资格所规定的在留活动3年以上
  • 素行善良
  • 符合日本利益
  • 对日本的产业及国民生活没有恶劣影响

 

永住的申请条件(以申请人为高度人才为例)

  • 素行善良
  • 独立生计
  • 持续地在日本以高度人才的身份工作3年(或1年)以上
  • 没有受过罚金刑或惩役刑
  • 适正履行公民义务
  • 公共卫生观点来看对日本无害

 

「高度专门职2号」申请必要书类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 证件照片
  • 申请人的护照及在留卡的提示
  • 职业相关证明
  • 纳税证明
  • 年金及医疗保险支付情况证明
  • 分数计算表
  • 达到70分以上的证明材料

 

永住申请必要书类(以申请人为高度人才为例)

  • 永住许可申请书
  • 证件照片
  • 申请人的护照及在留卡的提示
  • 申请理由书
  • 住民票
  • 职业相关证明
  • 纳税证明
  • 年金及医疗保险支付情况证明
  • 分数计算表
  • 达到70分(或80分)以上的证明材料(如所持其他在留资格的,同时需提供永住申请3年前(或1年前)的时点满足分数的证明材料)

 

「高度专门职2号」在留资格的特点

  • 日本在留无期限
  • 「高度专门职1号」的优待措施可继续享用

多种在留活动的许可;
配偶者的就劳条件的缓和;
一定条件下父母可获得日本长期在留资格;
一定条件下保姆可获得日本长期在留资格;
入国及在留手续上优先处理;

  • 可以任意转职,但不能不工作
  • 工作业种存在限制
  • 子女的就劳存在限制
  • 通过「再入国许可」手续最多可离开日本5年

 

永住者的特点

  • 日本在留无期限
  • 工作业种没有限制
  • 可以不工作
  • 子女及配偶者的就劳没有限制
  • 通过「再入国许可」手续最多可离开日本5年
  • 父母无法通过永住者获得日本的长期再留资格
  • 不能为保姆申请在留资格

 

总结表格



综上的对比其实就可以明白为什么大家都更喜欢去申请永住。其实除了父母和保姆的签证外,高度专门职2号对比永住并没有特别明显的优势。但就父母可以长期在日本帮忙照顾子女这一点,应该还是有很多人比较心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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